受到良心譴責的彬仔(綠茶飾演),為了不讓村民被迫強制遷住,打算從方哥(夏靖庭飾演)手中搶回地契以及其他文件,但是打不過方哥手下。
拓也得知彬仔自己去找方哥,深覺彬仔有危險,前去支援,拓也向方哥宣戰單挑,方哥親自與拓也對打,兩人扭打過程中,不慎引起火災,方哥不打算讓兩人逃離現場全面阻攔,拓也趁方哥不注意拿起地上的玻璃瓶敲碎刺瞎方哥左眼,趁機帶著彬仔一起逃離現場。
相關劇情:維基百科 點此觀看
下一站幸福官網: http://www.ttv.com.tw/drama09/next/story.htm
刑法第10條第4項有關於重傷的定義,其中第1款「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屬於重傷行為,而重傷依據刑法第278條第1項,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因為該案方哥原本就不打算讓拓也與彬仔活著離開,而該地點又發生火災,具有逃命的急迫性,為了順利逃生,打倒方哥是唯一方法,所以拓也跟彬仔可主張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做為阻卻違法的依據。
慕澄繼父長期騷擾慕澄,慕澄應該如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