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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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長期工作過重」三大指標,來判定是否為職業因素引發的過勞死。

    過勞死認定標準

    ◎定義: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導致死亡,外傷導致者除外。

    ◎判斷工作負荷三標準:

    1. 長期工作過重:

      (1)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92小時

      (2)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72小時

      (3)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37小時

    2. 短期工作過重:

      (1)發病前1天工作時間過長

      (2)前1週常態性工時過長

      (3)工作型態與負荷造成精神緊張

    3. 異常事件:

      (1)突發性極度緊張、驚嚇、恐懼等

      (2)對身體造成突發或難以預測的強烈負荷

      (3)急遽且顯著的環境變動

    ◎過勞門診

    勞委會已協調9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包括台大、林口長庚、北醫、中國、中山、彰基、成大、高醫、花蓮慈濟開設「過勞門診」。

    資料來源:勞委會、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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