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又圍毆社區居民,炫耀影片PO網成鐵證

少年飆車、叫囂等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礙安寧秩序。少年不聽勸阻,反而將男子毆打成傷,警方經調查後,得將其依刑法殺人未遂、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12日凌晨,一群飆車族聚集在台中縣太平市一處廟前廣場尬車,轟隆的引擎聲吵到住戶,一名林姓男子氣得拿木棍出來大罵,並且制止飆車行為,結果卻被13名飆車族圍毆。飆車仔甚至還把圍毆的過程和血衣照片PO在網路炫耀。警方昨(13)天晚間逮到13名飆車族,發現他們都沒有前科但就是愛現,只要飆車打人就會PO上網炫耀,衝高點閱率。

法律評析

飆車又圍毆,通通吃牢飯

(一)少年飆車行為使往來交通車輛、行人造成危險,該行為構成公共危險罪;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少年飆車、叫囂等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礙安寧秩序。少年不聽勸阻,反而將男子毆打成傷,警方經調查後,得將其依刑法殺人未遂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二)惟殺人未遂與傷害罪不同之處,乃在於主觀意識係出於致人於死或致人於傷而有所不同,若少年人等僅具警告意味,認為勸阻飆車男子多事,想教訓一番,則依傷害罪嫌起訴;但其主觀係以殺人為目的者,想置林姓男子於死地,經過一旁勸阻才罷手的情況下,便構成殺人未遂。於13名嫌犯中多數仍未成年,未成年嫌犯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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