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安 偷剪電纜線 求處重刑

男子劉正發、徐玄綱涉嫌多次偷剪電纜線,苗栗檢方認為2人的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起訴並求處3年以上重刑,並請法官宣告服刑前強制工作。

至於涉嫌收贓的資源回收業者黃秀珠,檢方指控她助長偷剪電纜的歪風,對她求刑1年6個月以上。

苗栗檢警調查,33歲的劉正發、36歲的徐玄綱為了購買毒品,多次持油壓剪到彰化縣鹿港鎮、大村鄉等地偷剪電桿上的電纜線,長度從數百公尺到上千公尺不等,變賣幾千元到數萬元。

1月18日,警方先在徐玄綱的車上與苗栗市住處,搜獲油壓剪、老虎鉗、手套等犯案工具,再循線查獲劉正發與涉嫌收贓的黃秀珠。

偷剪電纜線的竊案層出不窮,雖已危及公共安全,但實務上大多判刑不重。苗栗檢方指出,剪斷電纜線將造成用戶電線短路,甚至釀成火災或使其他人不慎觸電,罔顧公共安全的惡性不輕,因此對3人從重求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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