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3 字第 099014044 9 號令修正發佈第 9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發佈日施行 第 9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佈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