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9.30交通部/內政部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90008355 號令、內政部
台內警字第 0990871841 號令會銜修正發佈第 80-1 條條文;並自九十九
年九月三十日施行



第 80-1 條 政府機關(構)專供治安、防疫、公共輸變電架線工程及道路橋樑修建養
           護等用途之特殊規格車輛,得經主管機關報經交通部核定,比照前條規定
           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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