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善終權利 健保卡上註明

插管、電擊等過度急救對癌末病患來說,往往只是徒增折磨。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修正,讓民眾可以把是否願意接受急救的意願,記載在健保IC卡上,不錯失拒絕無效醫療、預約善終的權利。(張德厚報導)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從民國89年立法以來,已經經過10年,雖然衛生署調查顯示,有七成的癌末病患表示不願意接受插管、電擊過度急救,不過實際上在有自主意識時曾簽署放棄急救意願書的病患卻非常少,以致於多數病患在往生前還是得經過急救的折磨。

為了讓病患的醫療自主權能充分獲得尊重及保障,行政院會17日通過衛生署提出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通過後,民眾將可在健保IC卡上事先註記,癌症末期或疾病重症末期時願不願意接受急救治療。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我們希望把這樣的意願,事先記載在健保IC卡上,有這樣的情形發生時,讓醫院方面可以從健保IC卡瞭解到病人本身的意願,尊重病人的意願,不施予侵犯性的急救措施,這次修法的目的,最主要的目的在此。』

石崇良指出,在健保卡上加註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其效力等同意書面意願書,如果意願人或其醫療委任代理人反悔,可以應通報中央管機關廢止註記。另外,如果註記於健保卡上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與病患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示的意願不一致時,則要以病患當時的意思為準。

出處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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