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變植物人 夫訴請離婚 岳父成全

一名黃姓女子婚後上吊自殺未遂,變成植物人,何姓丈夫以「重大不治惡疾」訴請離婚,黃父不但不生氣,還設身處地替何男著想,以堅定的語氣對法官說,「能夠理解對方想要有正常婚姻生活的想法,同意兩人離婚!」台北地院法官因此判離。

黃女在民國90年與何男陷入熱戀,交往一年就閃電結婚。何男指出,妻子自86年就患有憂鬱症,去年上吊自殺未遂,腦部缺氧變成植物人,現在無法回答任何問題、無法處理生活,也無法康復,符合民法「重大不治惡疾」的法定離婚要件,因此希望法院判准離婚。

目前黃女已由父母接回花蓮照顧,面對何男希望離婚,黃父親自出庭告訴法官,說他能理解女婿想要有正常家庭生活,因此同意離婚,黃母也說,「我們不想耽誤他的青春,所以接回來自己照顧。」法官考量何某與黃女沒有子女,且黃女離婚後有父母照顧,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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