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次長張邱春今天表示,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待遇較公務人員高,如果退休後遺族還可以續領月撫慰金終身,將引起公務人員、社會大眾質疑,因此不贊同放寬相關補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邱春會中做上述表示。
現行郵電事業人員退休領受月退休金未滿10年死亡,遺眷可以續領月撫慰金,但每年遞減 10%給與,換句話說,至第10年後即無法領取任何給與。
不過,日前發生郵政總局科長級退休,遺眷流落街頭撿拾餿水維生。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提案修法,為保障郵電事業退休人員遺族生活,將每年65歲以上遺族續領月撫慰金遞減 10%,訂定遞減至 50%為限,換句話說,遺族將可以領受終身。
張邱春表示,郵電事業人員科長級一次領退休金,至少可以領受新台幣700萬元至900萬元,如果領取月退休金,每月可領約4萬多元。發生退休人員死亡後遺族撿拾餿水維生,應該是個人資金運用不當才會產生問題,相關問題應該回歸社會救助體系通盤考量。
張邱春指出,如果放寬遺族領取月撫慰金的規定,其他相關所屬事業也都會要比照,如果相關規定還溯及既往,國庫1年將要增加147億元的支出,財政負擔龐大,而中華郵政公司增加的相關經費必須自行負擔,也將影響中華郵政的經營績效。
張邱春說,郵電事業人員薪資待遇比公務人員還高,其他國營事業人員不僅沒有月退休金,也沒有遺族撫慰金,如果放寬讓65歲以上遺族續領月撫慰金至終身,將引起公務人員、其他國營事業人員及社會大眾的不平與質疑,因此交通部主張維持現狀不修法。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蘇龍麒台北 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