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1月和同居劉姓婦人發生爭吵,涉嫌毆打她頭部等處,導致傷重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將陳姓被告判刑7年6個月。
桃園縣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十一月間和同居人劉姓婦人前往友人家中喝酒之後,騎著機車載著親戚準備回家,途中行經楊梅時,被警方查獲酒後駕車,陳姓被告當場就將機車鎖匙交給親戚,要求轉交給劉姓同居人,由於劉姓同居人本身也喝酒,心情不佳,被友人載回家,等到酒醒前往派出所準備接陳姓男子時,陳姓男子已經離開。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後來陳姓被告回家之後,質疑同居人為什麼沒有去接他,雙方發生出現爭吵,被告用拳頭毆打被害人頭部等處,並用曬衣架搥打腿部,導致被害人陷入昏迷死亡。
案發後,陳姓被告請自己女兒打電話向一一0報案,桃園地方法院經審理終結,將陳姓被告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