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
  • 台中地區-6/9(一)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名額有限,趕緊預約~
  • 係由法院或當事人合意選任,就他人之訴訟,依自己的專業知識,陳述關於特別法規或經驗法則意見之第三人。鑑定人僅是法院之輔助機關,法院不受鑑定意見之拘束,民事訴訟法第324條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