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行為外觀解釋原則

因票據行為注重外觀形式,倘已具備法律所要求之形式要件,則其記載事項縱與事實不符,亦不影響該行為之效力。例如:票上所載發票地或發票日期與實際發票日期不符,其發票行為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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