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性原則

指法治國家之行為應具預見可能性、衡量可能性及審查可能性,尤其對於干涉人民權益之行為必須有法律之授權,而授權之內容、目的及範圍應具體明確,我國係經由大法官解釋確立此原則。又行政程序法第5條亦明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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