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限委託
  • 台中地區-4/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2項)。其要件包括:

    1、存在不相隸屬機關間

    2、須因業務上之需要且有法規依據始得委託

    3、不得為權限之全部委託。

    程序上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3項)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