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 台中地區-6/9(一)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名額有限,趕緊預約~
  • 係指將對特定應受送達人之文書,因無法送達,依公示之方法而為送達。其文書雖未交付於本人,法律上視為已經交付,又稱擬制送達,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