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提供勞工訴訟扶助 確保勞工訴訟權益

由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企業發生關廠歇業、無薪休假或其他影響勞工權益之爭議案件有大幅增加趨勢,為充分保障勞工權益,協助勞工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勞委會於3月1日起展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擴大現有勞工訴訟扶助機制,以有效確保勞工權益。

勞委會所提出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凡勞工因下列情形之一,提起訴訟時,得申請勞委會之法律扶助:
(一)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
(二)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
(三) 雇主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以致勞工受到損失。
(四) 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僱,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
(五) 因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之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訴訟者。

本專案大幅擴大勞委會現有法律扶助範圍與對象,勞工法定權益受損進行訴訟時,勞委會將協助勞工委任律師,勞工除可免除選任律師的困難外,毋需先行給付律師費,對財力較為弱勢的勞工而言,應有極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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