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九十九年房屋稅即將於五月一日開徵,繳納期間至五月三十一日止,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及晶片金融卡方式繳納稅款者,自今年起,為讓民眾有更充分時間利用多元繳稅方式繳納稅款,特別向前提早五天向後延長二天,換句話說,民眾可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零時至六月二日二十四時前繳納,雖九十九年六月一日至二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因未逾二日依規定尚不加計滯納金,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如尚有疑問者,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八○○○二八三三三,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或撥打稅單右下角服務電話向經辦人洽詢。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