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部位擴大輸台

美國農業部在美國時間十六日晚間正式宣布,帶肉牛骨(boneswithmeat)、橫隔膜(肝連肉)、牛舌、陰莖、睪丸、牛尾、牛腱、橫隔膜(裙肉)產品將可輸往台灣。

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處(FSIS)修定後的「對台(牛肉)輸出規範」指出,僅有四月一日及其後所宰殺、且三十月齡以下的牛隻,其上述部位才可銷往台灣。

台灣駐美代表處與美國政府對此宣布尚無正式回應。

依照過去經驗,美國一定會在與台灣達成共識後,才於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處網站公開修訂後的牛肉輸出規範。例如去年底開放帶骨牛肉,即是在與台灣達成共識後,才於農業部網站公布修改後的規定,要求廠商僅能對台輸出二○○九年十一月二日以後的帶骨牛肉。

台灣在二○○九年十月決定增加美國牛肉進口品項後,衛生署曾宣布會以「三管五卡」的管制程序嚴格查核美國牛肉,另外對內臟及牛舌等部位,則進行解凍及組織檢查。

立法院之後將「三管五卡」納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隨即引發美方強烈反彈,除了決定延後舉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定期談判,還曾一度揚言告到世界貿易組織(WTO)。

【台北訊】美國農業部宣布,將對台輸出牛骨、橫隔膜(肝連肉)、牛舌、陰莖、睪丸、牛尾、橫隔膜(裙肉)。衛生署說,這些美牛部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其中,對牛舌將執行逐箱檢驗。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表示,禁止輸台的美牛部位為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其他准許進口的美牛部位,進口商須事先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核准,再由衛生署進行進口查驗。

康照洲說,美國農業部宣布輸台的美牛部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不過,其中的牛舌仍有較高風險,衛生署將會依照「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百分之百逐箱開驗。

至於牛骨指的是帶碎肉的牛大骨,他表示,將與陰莖、睪丸、牛尾、牛腱、橫隔膜等部位,採五%的開箱檢驗,與帶骨美牛一致。

【台北訊】美國農業部宣布,將對台輸出牛骨、橫隔膜(肝連肉)、牛舌、陰莖、睪丸、牛尾、橫隔膜(裙肉)。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表示,將依法辦理檢驗。

林聖忠指出,這些准許輸台的帶肉牛骨及牛雜部位,進口商如果出具美國農業部證明書,向國貿局申請進口,即可核准。海關部分則會進行抽檢,海關會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進行抽檢進口商品,一切將依法辦理。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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