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挾童要求交出金項鍊的行為,屬於強暴脅迫行為,已構成了刑法上的強盜罪。周姓男子因為失業而以卡養卡,無力償還,應諮詢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請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更生或聲請債務協商,才是根本之道。
一名未滿三十歲的周姓男子,半年前被裁員,只好以卡養卡,及跟朋友借錢度日,共欠20萬元,為了還債才鋌而走險。日前蒙面持刀闖進一家銀樓,以老闆三歲兒子當人質,要求交出金項鍊,後來被趕到的員警逮捕。
卡債難清,男子持刀擄童搶銀樓
持刀挾童要求交出金項鍊的行為,屬於強暴脅迫行為,已構成了刑法上的強盜罪,因為「持刀」已足以至使他人無法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人將財物交付,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沒錢還能怎麼辦?難到可以不用還? 周姓男子因為失業而以卡養卡,無力償還,應諮詢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請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更生或聲請債務協商,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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