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

指在利益衝突之情況下,法律對於因保護利益而侵害他人法益者,在一定範圍內,可阻卻違法。亦即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則不得阻卻違法,而只能減免罪責或減輕其刑,刑法第24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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