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長盼其他優惠全取消

產業創新條例立法進入關鍵時刻,營所稅調降幅度或功能別租稅獎勵保留與否,可望在朝野協商後定案。前財長顏慶章、何志欽一致認為,功能別租稅獎勵應全部取消,簡化行政。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產業別租稅優惠在二零零九年落日,接續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已列入立法院優先審議法案。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召開黨團大會,確定產創條例將採營所稅全面降至十七%,保留創新研發補助與聘僱員工補助,財政部預估稅損達新台幣三四三億元。

行政院長吳敦義稍早表示,產創立法本周是關鍵,希望迅速立法。

總統馬英九表態支持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營所稅率降至十七%。財經學者認為,調降營所稅的方向正確,可提升國家競爭力,但應訂立落日條款或建立配套,以降低衝擊。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召開黨團大會,確定國民黨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把營所稅降至十七%,並保留創新研發補助與聘僱員工補助。

國民黨版產創條例草案營所稅率降至十七%,比香港十七‧五%還低,引發稅損及加重國家財政負擔等疑慮。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建甫表示,如果以當前經濟發展為考量,營所稅調降至十七%是好的,會讓台灣在國際上較有競爭力。

對於是否影響財政稅收,林建甫說,影響應該不大,而且當前的經濟困頓要先解決,經濟好,稅收自然會好,但他認為應該要訂定落日條款。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表示,在低稅簡政方向下,營所稅率調降的方向是對的,如果擔心減稅影響財政,政府應該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