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救助

原則上提起訴訟之當事人,應先納訴訟費用,而為了補償訴訟有償主義可能發生之缺點,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之規定,對於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而非顯無勝訴之望之當事人,法院依其聲請,准其暫免支出訴訟費用之制度,稱為訴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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