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投保人數再創新低,2008年底開辦之初約427萬人,去年底只剩401萬人,少了26萬人。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分析,因轉勞、農保所致,民眾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投保。
國民年金法2008年10月1日起公布施行,依規定,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民眾,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且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除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外)者。
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止,被保險人數計401萬人,占25至64歲人口的29.4%,其中以女性占52.5%較多。被保險人平均年齡44.2歲,其中女性44.4歲,略高於男性43.9歲。
對於投保人數減少,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受訪時表示,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社會保險體系已完整確立,民眾可依個人職業狀況參加不同的社會保險;勞工有工作時參加勞保,失業時自動轉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民眾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保險投保。
是否有民眾因無力繳納保費退保,黃碧霞說,因家庭收入較低致有繳費困難者,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可獲得政府較高的保費補助,自身保費負擔相對減少。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謝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