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第一,谷關神木谷飯店拿到溫泉標章

谷關神木谷飯店成為溫泉法實施6年多來,台中縣首家取得溫泉標章業者,雖全國溫泉業者爭取延長緩衝期限,立法院初審延至102年,但若未修法通過,業者今年7月1日前仍應完成申請,否則會被勒令不得營業。

縣長黃仲生6日頒贈溫泉標章標識牌給神木谷飯店總經理羅進洲,這是溫泉法實施6年多來,台中縣首張發出的標章,也是台中縣市第一家獲得溫泉標章的溫泉飯店,台中縣市即將於12月合併,申請溫泉標章至少得花1年以上時間,業界更戲稱這可能是第一張、也是最後一張由縣府發出的標章。

身兼谷關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羅進洲感慨地說,飯店花了1年8個月才申請到溫泉標章,水權、土地使用同意書取得,乃至花費80萬至100萬請技士簽證,種種繁瑣的歷程,對想要合法經營的業者來說是很艱難的門檻。

谷關地區目前有14間溫泉飯店,有2間也正在試圖申請溫泉標章,其餘11間業者多數抱怨說,縱使谷關溫泉區已有百年歷史,但因谷關位在和平鄉原住民保留地,水權又牽涉到水利署等單位,要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十分困難,願意花大錢申請標章,也不一定能通過。

交旅處代理處長張利國表示,依法今年7月1日前業者應申請溫泉標章才可以合法營業,在全國業者串聯爭取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溫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取得溫泉標章合法期限緩衝期將延長至102年7月1日,縣府仍鼓勵業者早日取得溫泉標章,讓民眾安心泡湯,進而提升溫泉業者的服務品質。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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