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長蟲 廠商判賠61萬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王姓男子裝潢房屋後,發現木質地板鑽出許多小蟲,經鑑定發現小蟲繁衍自底板,王姓男子向生產與販售底板廠商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廠商應賠新台幣61萬餘元定讞。
王姓男子民國96年9月間,委由黃姓男子施作住家木地板工程,但施工完成後,卻發現許多小蟲從木質地板下方鑽出。王委由桃園縣病媒防治公會鑑定發現,底板有許多蟲屍、蠹蟲幼蟲及大量書蝨,底板並遍佈書蝨食用的菌絲,報告認定小蟲繁衍自底板。王因而向廠商提告求償。

原告主張,遭受蟲害後,修復住家的4個月中,需承租房屋及車位,並因全程監工無法上班,造成薪資損失,加上整件事讓他壓力過大,導致甲狀腺亢進的舊疾復發,一共向廠商求償新台幣192萬餘元。

法院一審時,被告廠商主張,木板繁衍小蟲是肇因於房屋環境潮濕,而法官也認為鑑定流程及結果有疑義,判原告敗訴。王男不服,提出上訴。

高院審理時,合議庭審酌鑑定報告及專家證人證詞,採信蟲害出自底板,且廠商也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蟲害肇因於環境潮濕,改判廠商需賠償王男包括木板地重新施工拆解、搬動家具的工程費41萬餘元、衣物送洗費1.5萬、更換遭蟲害波及的床墊、壁紙等家具修繕費,共需賠61萬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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