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今天表示,多項市售混合穀類產品不是沒標示產地,就是原料台灣沒生產,卻標示台灣生產,相關產品應下架。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組長馮潤蘭說,馬上去查。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潘孟安、馮潤蘭在會中做上述表示。
立委指出,某項在網路銷售很好的十榖米,當中很多原料台灣並沒有生產,卻標示「台灣生產」,像是台灣沒有生產燕麥,竟然標示100%台灣生產,其實原料是中國大陸或是越南產的,經過台灣工廠分裝後,就變成台灣生產。
立委再舉例,像桂格公司所生產的穀類產品,都沒有標示產地、混合比例與重量,只有工廠登記,也已經違反糧食管理法第14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第17-1條等相關規定。潘孟安表示,相關標示不清的產品應要求全面下架。
農糧署長陳文德表示,農委會現行對於市售米,有國產米與進口米比例標示的規定,但是米混合雜糧的十榖米,農委會將在今天的糧食管理法修正後,進一步規劃修正相關的施行細則與辦法。
對於桂格公司產品未標示產地、混合比例與重量等問題,馮潤蘭則說,衛生署會馬上去查。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蘇龍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