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砂石、土方必須使用專用車輛規定,該調整嗎?交通部表示,砂石專用車輛或專用車廂制度實施以來,已有效減少砂石車超載、肇事、道路污染等情形,逐漸改善國人對砂石車之不良印象,成效卓著,因此現行制度宜予維持。
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施金樑昨天也表示,或許部分業者認為裝載砂石不需要專用車,可是一般民眾對這一要求還是很在乎,因此若想要改變現行規定,這有待更進一步討論才能凝聚新的共識。他強調,若以違規比率來看,比起其他車種,砂石車確實還是要高一點,許多路段往往可以看到民眾聚集反對砂石車經過。
接受民眾陳情的立委陳根德日前向行政院專案質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或其專用車輛未合於規定或變更車廂」之規定,造成砂石業者之業務極大限制,致使通常使用傾卸式大貨車裝載砂石、土方之砂石業者,往往僅因行車執照無專用車輛之加註,而被處以罰鍰。
他認為,這項立法之原意乃在於重罰以承運砂石為業之大型車輛。旨在遏止先前未有此條款前那些僅領有「一般營業大貨車」卻從事非法加高車斗之違法超載行為,而非將所有載有砂石之車輛施與重罰,故因行車執照無專用車輛之加註,而被處以罰金者,是否有重新規定之必要。
不過,交通部回覆表示,砂石專用車制度之設計乃用以遏止砂石車嚴重超載行為,藉由車廂規格、外觀、顏色…等設計,使其易於辨認並易於發現超載違規行為,除利於執法同時亦可利於一般用路人由外觀即可認識砂石車之裝載情形及改善。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砂石車專用車輛或專用車廂制度實施以來,於政府及業界公會等之共同努力下,已有效減少砂石車超載、肇事、道路污染等情形,逐漸改善國人對砂石車之不良印象,成效卓著,因此現行此一制度宜予維持。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