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逃稅,6月底未補繳罰3倍

中區國稅局全面清查

以個人或家庭消費的發票,混充公司營業費用藉此逃漏稅的廠商注意了﹗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將全面展開清查,並下最後通牒,6月30日前若未主動補報補繳稅款,一經查獲且事證確鑿,最重將處應補繳稅額3倍額度的罰款,不容廠商漠視。

清查費用項目非本業

節稅與逃漏稅僅一線之隔,國稅單位最近發現有許多廠商申報折抵營業稅的費用項目,與公司本業有嚴重落差,例如申報廠商本身從事五金、汽車或醫療器材,但申報的發票單據中卻有珠寶、化妝品等費用,顯有違常理。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指出,公司負責人或其家庭成員,在消費過程中,常以現金或信用卡刷卡方式付款後,再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用來抵扣營業稅或營所稅的「假發票」情形,據該分局側面了解,類似逃漏稅手法十分普遍,將列入稽查重點,必要時將要求廠商負責人說明。

期限前補繳稅不罰

分局不諱言,目前手頭上已掌握廠商可能逃漏或短報的19種手法,將先禮後兵採「先輔導後查核」方式,6月30日以前屬於輔導期,經輔導補繳稅款者,不罰,反之,將從重處罰。

此外,過去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的小店鋪,依規定,可免開統一發票,未來國稅局也將進行複查,一旦發現月營業額度逾20萬元,將輔導店家開立統一發票,以符公平正義原則。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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