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飛前傳簡訊,重罰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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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飛機上傳「去給老師匯50萬」簡訊,代價8萬元!

    50歲女子陳琪潣,98年12月4日下午6時許,搭台北飛金門班機,當艙門關閉滑往跑道時,陳女卻忙著傳簡訊給妹妹,空服員制止,她大喊「一定要傳簡訊,很重要」,還找對方理論,引起旅客側目,機場塔台下令飛機在跑道頭折返,交由航空警察處理,台北地院昨依航空法,判陳女罰金8萬元,可易服勞役1日折抵1千元。

    民用航空法規定,國內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包括手機在內,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違者最重可判刑5年或處15萬元以下罰金。

    事實上,英國電信已發展出機載移動通訊系統,可以讓乘客自由地在飛機上撥打手機。飛機行進中的手機漫遊服務,歐洲、中東、亞洲部份航空公司早已開放,不過收費不低。

    目前中華電信有提供這項服務,只限定阿酋航空,可在機上使用「原機、原號」進行國際漫遊,但飛機起降時仍禁止開機,以免干擾導航設施。

    〔記者劉志原、姚介修/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05/78/21h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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