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市改制小組建議:減徵地價稅至102年

合併後中市地價稅將增加

地價稅稽徵的累進起點地價將隨縣市合併變動,台中縣地主稅會減少,但台中市會增加,縣市合併改制作業小組28日決議邀其他年底合併改制縣市研議,共同建議財政部准予減徵因合併而增加地價稅至102年。

台中縣、市地方稅務局昨在作業小組會議上指出,台中市累進起點地價為282萬元,台中縣為102萬2000元,縣市合併累進起點應以縣市為區域重算,預估為153萬元,台中市土地持有人將適用較低的累進起點地價,導致稅額增加;台中縣土地持有人適用比原來高的累進起點地價,稅額將減少。

台中縣地方稅務局秘書廖金龍說,地價稅累進起點1倍以下地主課1%地價稅,累進起點1至5倍課1.5%,累進起點5至10倍課2.5%,10至15倍課3.5%,15至20倍課4.5%,20倍以上課5.5%,合併後累進起點提高,因基準提高,縣內地主可以少繳稅;台中市地主卻因基準降低得多繳稅。

減少衝擊 建議分年調整幅度

地方稅務局分析表示,此變動將引起稅額增加納稅義務人抱怨,為減少對納稅人造成的衝擊,建議稅額減少的依新累進起點算,可以減稅;稅額增加者以分年調整幅度方式,減徵地價稅至102年。

與會的縣長黃仲生、市長胡志強認為,此乃高雄縣市、台南縣市等合併改制縣市會面臨的相同問題,為爭取財政部同意此提案,決議由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邀相關地方稅務局研議後,共同向財政部爭取減徵。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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