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單收單邏輯檢查, 二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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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降低報單申報錯誤率,海關將自下(二)月一日起實施第二波為統計目的之收單邏輯檢查機制,關稅總局昨籲業者配合正確申報。

    關稅總局昨天表示,由於近年經貿情勢變化多端,外界對進出口貿易統計甚為重視,自去(九十八)年六月二日起對二三五項貨品數量或重量實施第一波收單邏輯檢查機制以來,經報關業界全力配合,實施成效良好,除已提升該類貨品統計資料正確性,減輕各關稅局對申報異常案件事後複核、調(補)單、查證等負擔,並已減少報關業者提供佐證資料等繁瑣行政手續。

    有關統計用數量收單邏輯檢查的作法,對於申報「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及第九十章之貨品,如規定統計用數量單位為「PCE」或「SET」者,除「稽徵特別規定」欄有代碼「Z」者外,其統計用數量不得申報為「0」,或含小數點之非整數,或漏申報。報關業者連線報關申報,應符合邏輯檢查篩選條件,否則發送不受理報關訊息,請報關業者補正後再傳輸,其「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與九十八年第一波上線實施者相同,進口部分為「B75」,出口部分為「C64」,該代碼之意義為「統計用數量或淨重申報有誤」。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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