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寄檢舉函遭退件,高分院:郵局疏失

台中市的林姓民眾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政風室檢舉,其檢舉信函寄送到政風室的專屬郵政信箱後,竟遭郵局退件。台中高分院指出,郵局將催領通知書誤寄到台中市自由路的台中地方法院,才會導致其檢舉信遭退件,目前已和郵局溝通,不會再發生類似錯誤。

林姓民眾向本報投訴,他表示台中高分院政風室設有專屬的郵政信箱,正是台中郵政2122號,民眾可以直接將檢舉信函寄到該信箱,以舉發弊病、匡正司法風氣。沒想到他在去年12月9日以雙掛號寄出一封檢舉信函,竟然遭到郵局退件,經聯絡與了解,才得知這個專屬的郵政信箱多日未開啟,郵局將催領通知書寄送到台中高分院,沒想到竟然沒人來領信,最後才會遭到退信。

林姓民眾表示,既然這是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政風室的專屬信箱,怎會沒人理會催領通知書?難道信箱是設假的嗎?而他也主動打電話和台中高分院政風室聯絡,政風室竟然推說不知道。

針對此一問題,記者昨天也詢問台中高分院。該院書記官長鄭舜佑表示,台中高分院在多年前是位於台中市自由路一帶,與台中地院為鄰,郵局是將催領通知書誤寄到台中市自由路的台中地方法院,才會導致其檢舉信遭退件,目前已和郵局溝通,不會再發生類似錯誤。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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