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法承認我國工程及科技教育學歷

新加坡政府於2009年12月29日通過專業工程師法(Professional Engineers Act)的修正,認可台灣通過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系所的畢業生學歷。這項修法打破過去我國高等教育不受新加坡政府承認的局面,凡通過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的學歷將受新加坡政府承認,學系畢業生可進一步在新加坡申請專業工程師執照。

臺灣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係由專業機構中華工程教育學會(IEET)負責執行,該學會於2003年在教育部及國科會共同支持下成立,協助提升國內工程科技教育品質且與國際接軌。自2004年起啟動工程及科技教育的系所認證,截至2009年,國內已有八成的工程系所參與認證。認證的功能除了確定國內工程科技系所畢業生具備工程專業的核心能力、促使我國畢業生學歷能與國際接軌外,亦積極要求系所本身強化產學互動以及展現持續改進成效。這四項訴求旨在提昇臺灣工程科技領域畢業生的專業素質及大學教育的教學品質。不僅如此,認證不強調排名及比較,系所可以透過認證,強化自己的特色,界定教育目標,透過課程的組成、教學及評量,驗證自己是否達到自己設定的教育目標,並持續改進教學方式及內容。

此外,在教育部的持續支持下,IEET業於2007年成功晉升國際工程教育認證協定-華盛頓協定(Washington Accord)的正式會員。「華盛頓協定」成立於1989年,目前有美國ABET、加拿大Engineers Canada、英國ECUK、愛爾蘭Engineers Ireland、澳洲Engineers Australia、紐西蘭IPENZ、香港HKIE、南非ECSA、日本JABEE、新加坡IES、臺灣IEET、南韓ABEEK及馬來西亞 Board of Engineers Malaysia等13個會員(以上組織皆為其國內唯一執行工程教育認證的機構)。此協定的宗旨是在「實質相當」(substantially equivalent)的前提下,會員相互承認彼此的認證標準與審查程序。在這個基礎點上,通過認證的大學工程學系畢業生,代表其已具備執行工程專業所需的基礎教育及技能,且為「華盛頓協定」各會員承認。國內通過認證的大學系所,其畢業生於「華盛頓協定」會員的國家得享有與當地通過認證單位的畢業生同樣權益,尤指專業證照的考選。

在國內,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監督委員會(Chinese Taipei APEC Engineer Monitoring Committee)已將「通過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列為申請APEC Engineer之學歷要求,因此凡畢業於通過認證單位的國內技師 (即國外所稱之PE) ,經過一定程序,即可登記為APEC Engineer。而新加坡政府此次修法正式承認我國通過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的畢業生學歷,更是推動工程教育認證向國際跨步的一個範例。這樣的機制在現今全球化的趨勢下,不僅強化我國畢業生跨國就業的機會,且提昇我國專業人才的全球競爭力。

附檔資料
IEET 為一非官方、非營利之學術組織,現有超過300位個人會員及30 餘個團體會員。IEET 已於2007 年成為Washington Accord 之會員。有關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及「華盛頓協定」的其他訊息請見www.ieet.org.tw

出處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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