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改補助獎勵,經部︰成本更大

雖然立法院下週的臨時會並未將「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排入議程,但各界對於此案爭議不斷,民間團體建議取消研發與人才培育的租稅優惠,改以補助方式獎勵,不應該齊頭式給予租稅優惠。但對此,經濟部工業局昨日表示,如果改以每年投入二百億元的經費補助,光是行政成本恐高達二十億元,成本更大。

工業局長杜紫軍指出,以經濟部執行補助案件多年經驗,如果取消產創條例中的研發及人才培育的租稅優惠,改以每年度投入補助經費二百億元,必須投入審查的人力就高達八萬八千人次,每月所需行政人力為三千人至四千人,成本相當龐大。

杜紫軍也解釋,台灣企業創新研發能力相較於日本等先進國家,尚顯不足,單憑補助與行政輔導等政策工具,無法有效全面引導企業往創新研發活動發展。因此經濟部認為,還是需要借重租稅優惠做為誘因,以誘導企業長期從事創新工作。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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