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的報關業者,可於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前,檢具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向基隆關稅局出口組總務課報關業服務股申請,經評定合於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條件的報關業者,將依規定予以降低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
基隆關稅局表示,經該局評定合於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條件的報關業者,該局都會以書面通知,依規定予以降低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其中,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百分之二十六以上至百分之五十;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以內。不過,貨物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而降低抽驗比率的期間為期一年,係自今年四月一日起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基隆關稅局指出,而經評定為合於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報關業者,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局也將以書面通知取消其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資格。
一、報關業員工對關員威脅、利誘或施暴,經依關稅法及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者。
二、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其所漏進口稅額、溢沖退稅額或經處分沒入貨物的價值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經海關依法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該年度合計三次以上且逾該年度報單總數量千分之二者。
三、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侵犯智慧財產權或違反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經主管機關依法處分,該年度合計三次或以上者。
四、報關業者經依關稅法受警告或罰鍰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該年度合計六次以上者。
五、當年度受停止報關業務處分者。
六、其他違法情事者。
基隆關稅局表示,報關業者可到該局網站下載九十九年度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業者若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該局出口組總務課報關業服務股,電話為(02)24202951分機3508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