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公佈7項不適合出院的標準

健保局今年1月開始,實施新的住院論病例計酬制度,民眾擔心會成為醫療人球,健保局公佈7項不適合出院的標準,像是出院前24小時內,生命跡象不穩定,或出現併發症,還沒有妥善控制,傷口嚴重感染、血腫等,只要符合其中一項,醫院就不能把人趕出院,如果違規,健保局就不給付醫療費用。

5年前,發生了邱小妹妹的人球事件,就因為幾家醫院拒收,讓邱小妹妹延誤病情,提早結束生命。

之前因為病患住得越久,醫院就領得越多,但今年1月,健保實施155項住院論病例計酬的新制後,如果病患需要住院3天,2天就康復,多出來的一天,表示醫院有效率,健保局就會給獎勵;但就怕醫院為了拚效率,提早把人趕出院,今天公佈7項標準,不能把人趕出院。

如果在出院前24小時以內,生命跡象不穩定,出現併發症,還沒有妥善控制,傷口嚴重感染、血腫,或有出血現象,排尿困難,或留置導尿管情況仍不穩定,但洗腎例外,打靜脈點滴或手術傷口引流管還沒拔除,經門診無法追蹤處理,不是醫療需要的轉院,或者是,醫療認定還有必要繼續住院治療的病人,符合任何一項,都不能出院。醫院人員:「你好我EOC,請問你們還有神外ICU床嗎?」

健保局說,萬一病患碰到醫院拒收,或無故要求病患提前出院,也可以向健保局申訴,如果新制實施徹底,可以創造醫病雙贏的局面,更有效率,減少多餘浪費,把醫療資源分給真正需要的病患。

出處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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