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天通過「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其中,未來以電話行銷招攬「健康險」、「傷害險」與「財產險」三大類產品,每張保單的年繳保費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近來,國人接獲電話行銷人員,以電話行銷方式招攬保險之機會頻繁;為減少保險業與消費者間之招攬爭議或糾紛,並配合財產保險業得經核准經營健康保險業務,因此,加強對保險電話行銷之相關規定,以避免招攬爭議或糾紛。
出處: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