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官員將心比心,單車女騎士獲國賠26萬

女子王資莉在北市河濱自行車道夜騎時,突然大停電、一片漆黑,王女因看不到路,自行車撞上車道上阻止汽機車進入的「車阻」,因而牙斷、臉留疤,台北市政府還怪王女自己不小心,一毛錢都不願意賠,台北地院法官鍾華當庭對官員說,「你們下班一樣是市民,要將心比心」,認為北市府有疏失,判王女可獲國賠26萬元。

「你們下班一樣是市民」

王資莉說,「現在騎自行車的人很多,希望台北市政府要注意單車族的安全」;台北市工務局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王資莉指出,原本想自認倒楣不求償了,但有天夜裡,竟夢見自己騎單車撞上車阻的畫面,嘴還不停流血,她驚醒後想到,若就這樣算了,說不定台北市政府永遠都不會注意單車族權益,決定打國賠官司討公道。

車阻未貼反光標誌釀禍

王資莉主張,96年2月23日因「台北市觀山河濱公園自行車道」無預警停電,她當時騎車經過看不到路,撞上「車阻」,牙斷三顆須植牙,嘴破還得從嘴內縫,更嚴重的是下巴傷痕,至今仍無法消除,2年多了,目前仍治療中,身心受重創,請求國家賠償26萬元。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主張,單車應自備照明設備,王資莉受傷,應屬她自己過失,市政府完全沒有責任,拒絕賠償。

王資莉說,她的單車有頭燈,但車阻沒反光標誌,根本照不到,且案發後,台北市政府原說,是市府的錯,只要她有單據的部分願全賠,但最後卻發公函拒賠,不了解為何北市府態度會如此反覆,還好遇到台北地院承審法官鍾華,才讓她感覺到「正義」的存在。

法院判市府工務局敗訴

回想起開庭時,王資莉說,台北市政府派出十幾個官員到場,連法官都看不下去,當庭對官員說,「你們上班是公務員,下班就和王資莉一樣是市民,要將心比心」。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政府應維持自行車道照明等設施完善,但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在停電之際,未封閉自行車道,且車阻未設置反光標誌,案發後才在車阻上貼反光紙並改建車阻,顯見自行車道設施、管理均有疏失,判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敗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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