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姓男子疑因車禍傷腦精神異常,竟幻想自己是「總統府保鑣」,握有殺人指令,還幻想鄰居向他敲詐,因而刺死鄰居。法官送請鑑定,認為他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最後判決無罪。
承審法官調查發現,買某殺人後接受警訊時,一度說是對方向他索討300萬元債款,錢是他早年做生意所賺,後來又改稱300萬元係被害人要他娶其孫女,索錢當作聘金。但被害人家屬堅決否認,強調雙方並無債務糾紛。
檢察官偵辦時發現買某應對都很正常,證人也稱他平時言行正常,看到人還會打招呼,也無任何精神疾病就醫的紀錄,沒證據顯示其殺人時有精神障礙或心神喪失。
判決原文:http://tw.myblog.yahoo.com/just-law/article?mid=38&prev=-1&next=37
台南地院為求慎重,傳訊多名證人,買某妹妹、死者女兒和一名鄰居皆表示,曾聽買某的母親提到十幾年前買某出車禍傷腦,變得怪怪的,曾去高雄大同醫院治療,後由母親帶回家,精神時好時壞。
法官再將買某送請嘉南療養院鑑定,發現買某的言語表達、思考和認知明顯失去現實感,且對自己的異狀完全無法洞察,最後判其無罪。但考量買某仍對社會具危害性,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