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臭豆腐太臭挨罰,業者叫苦

香雞排太香、臭豆腐夠臭,讓不少饕客聞「香」下馬,也成為環保稽查人員開罰的標的!台北縣今年陸續有攤商被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汙染法,開出每張十萬元罰單,業者叫苦連天,質疑稽查人員光用鼻子「聞」就認定違法,毫無標準可言。

台北縣議員林國春近來接獲炸雞排及臭豆腐攤商陳情,指環保稽查人員依空汙法,認定炸雞排及臭豆腐攤味前「聞到臭味」,據此開出每張十萬元的罰單。業者向縣府陳情、訴願仍被駁回,對小本經營的小吃攤是沉重負擔。

北縣稽查員嗅覺標準 引起反彈

在板橋市仁化街經營炸雞排的鄭東奇說,他去年十二月以卅萬元加盟金創業,採購加盟公司提供的靜電處理機回收油煙,開張不到一個月,稽查員就上門檢查,他依規定改善。今年三月十七日,稽查員再度上門,以鼻子聞嗅認定油煙未完全有效收集處理,祭出十萬元罰單。

鄭東奇說,稽查員開罰前詢問現場排隊買雞排的五位民眾,眾人都說未聞到油煙味,店內也依環保局的餐飲業汙染防制技術手冊規定,定期清潔靜電處理機,還花錢找處理機技術員重新裝設,將油煙汙染減到最低。沒想到,砸大錢投資最後還是敗給稽查人員的「鼻子」。

依規裝置設備 雞排攤仍被開單

鄭東奇說,即使油煙全部收集,炸雞排還是會散發味道,況且環保局手冊中沒有任何一項設備能保證百分之百去除油煙味。如今任由稽查員以嗅覺判定有無空氣汙染,而非採集空氣用儀器分析,未免過於主觀。環保局今年對同一連鎖店祭出三張罰單,也讓人質疑有針對性。

除了炸雞排,在新莊經營臭豆腐的業者也面臨同樣窘境。林國春說,炸雞排及臭豆腐業者依規定向縣府陳情訴願都被駁回,理由竟是稽查員「繪製」出臭味發生源位置並描述聞到氣味,這也違反憲法保障的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

民眾連續檢舉 一個月六百件

林國春說,空汙法應針對石化、塑膠等有重大染汙的工廠,而非餐飲小吃開罰,環保局「大砲打小鳥」,對改善空氣品質耗無助益,更讓小吃業者生存遭受威脅。

台北縣環保局環保稽查科長林松槿表示,該局每月約接獲近三千件違反空汙法檢舉案件,其中雞排及臭豆腐等餐飲業五、六百件。今年針對三家派克雞排連鎖店開罰,均是多次勸導後,仍有民眾檢舉才開罰,一切均依規定辦理。

新聞出處: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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