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因當地顏氏宗祠占用公家用地,提出要顏氏家族返還新台幣792萬餘元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顏氏宗祠應付基隆市政府9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高院最新公布的判決書內容,位於基隆市信義區中正段的顏氏宗祠土地,於日據時代遭官方徵收,並轉賣給一間株式會社,台灣光復後,株式會社再將土地賣給基隆市政府,但地面上的宗祠則是由顏家所建,並由顏氏後代繼承。基隆市政府認為顏氏宗祠所占用的宗祠主建物、涼亭及宗祠外圍圍牆所圍繞的土地共計2849.49平方公尺,均為政府公有地,因此要求顏氏家族依照土地申報地價計算,返還自民國90年至97年的租金共792萬8706元。
全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顏氏宗祠外的圍牆並未完全阻隔宗祠與外界交通,占用公有地面積僅為宗祠主建物與涼亭的851.7平方公尺。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金追溯期為5年,因而判決顏氏家族只須給付基隆市政府自民國92年至97年的金額共98萬5417元。基隆市政府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