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仲裁法第40條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對於他方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一、有第三十八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依據仲裁法第38條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駁回其執行裁定之聲請︰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逾…
依據仲裁法第37條規定: 仲裁人之判斷,於當事人間,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仲裁判斷,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
衡平法作為一種法律原則,性質上屬於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其特徵在於無具體的構成要件,可供圭臬。而其與裁量不同之處在於並無多數…
依據仲裁法第29條規定: 當事人知悉或可得而知仲裁程序違反本法或仲裁協議,而仍進行仲裁程序者,不得異議。 異議,由仲…
仲裁人的迴避事由及相關規定在仲裁法第16、17條。…
依據仲裁法第15條的規定,仲裁人依法有保密義務。…
對於選定的仲裁人,依據仲裁法第14條的規定,原則上當事人不得聲明不服。…
依據仲裁法第7條的規定,某些人不得成為仲裁人,例如未成年、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或經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等。…
在我國,依據仲裁法第6條,必須具備一定資格始得為仲裁人;反之,在國外人人都可以當仲裁人,沒有資格限制。…
依據仲裁法第4條規定,法院對於當事人所提起的訴訟,應依對造當事人之聲請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命原告於一定期間提付仲裁,但…
依據仲裁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間之契約訂有仲裁條款者,該條款之效力,應獨立認定;其契約縱不成立、無效或經撤銷、解除、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