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規約:公...
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而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
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或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
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
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
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區分所有權會議:...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
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專有部份: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