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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查財產、拍賣

向債務人催討無果,必須透過法院確定債權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聲請強制執行。但許多民眾不知道如何聲請? 有哪些財產可以查封? 如何引導法院執行? 執行及拍賣程序如何進行? 這些對於債權人是燒腦又消耗大量時間的成本。

其他資訊:

從查調可供執行財產至法院終結執行全部程序

計費方式:

45,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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