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報紙應徵工作,被騙走帳戶、提款卡密碼、詐騙集團將該帳戶用為被詐騙被害人匯款的帳戶,應徵工作的人(實際上未到職工作)是否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