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協定 首批漁工抵台

「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定」簽署後,首批依新制引進的48名中國大陸漁工今天上午抵淡水第2漁港。
來自福建等地的48名大陸船員上午8時多搭乘接駁船「凱聖號」抵淡水第2漁港。基隆代為仲介的合信興公司人員很貼心的送上豆漿、饅頭等早點;在接駁船上等候的大陸漁工表示,對台灣並不陌生,大家同文同種,海上工作環境雖然辛苦,但有自信可以勝任。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安檢人員進行例行清艙安檢,以及身分查核確認,隨後在淡水第2漁港下船的5名船員進行體溫量測、證件查驗、行李檢查等程序,完成船員證發證後,由僱用船東領回準備出海作業。

至於其他大陸漁工下船地點,包括北縣野柳漁港20人、深澳漁港8人,另外基隆市八斗子漁港6人,宜蘭大溪第2漁港9人。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表示,「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定」簽署後,已核准台灣省漁會等14家仲介機構,接受船主委託聘僱大陸漁工。

漁業署官員說,「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定」簽署後,台灣仲介機構與對岸的公司簽訂勞務合作契約,引進經專業訓練及健檢合格的船員。若大陸船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漁船船主權益受損,大陸公司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