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曾冥婚 女退婚拒還大聘挨告

台中市蔡姓女子論及婚嫁,要求吳男準備大聘120萬、小聘22萬,並言明收小聘、不收大聘,結果卻僅退小聘;蔡女更以吳某曾有「冥婚」解除婚約,男方要求返還聘金及其他「贈與物」,蔡女卻將名下不動產虛偽設定抵押權給弟弟,姊弟倆被依偽造文書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女(34歲)與吳男去年6月於網路認識,同年9月吳某找人到女方家提親,當時女方要求男方必須準備大聘、小聘,言明「只收小聘,不收大聘」。

同年10月1日訂婚(俗稱完聘)當天,吳男依約準備大聘120萬、小聘22萬(分成兩包),加上喜餅代金26萬元、豬半禮1萬元、答謝母恩6萬紅包等贈禮;當天男方又支應其他多項如辦桌、各項紅包等費用。可是儀式結束後,女方竟收走大聘,僅退小聘;雙方日後私下有爭執,蔡女又提出吳某曾有「冥婚」,要求解除婚約,拒不償還大聘等禮金。

吳某不滿,委由律師發函要求歸還贈與物,包括大聘還有衣服、金飾、鑽戒、喜餅代金等。

蔡女怕吳某訴諸法律來要錢,同年12月將她名下房產,虛偽設定抵押權400萬元給胞弟,後來吳某懷疑蔡女是騙婚,訴諸法律追討,也懷疑上述設定抵押權是虛偽,蔡女與胞弟得知,在101年4月又塗銷設定。

檢察官認為,被告坦承設定抵押權,單純是為了怕吳某聲請民事強制執行;而被告隨後塗銷抵押權,顯然是為了逃避刑責、欲蓋彌彰,被告姊弟偽造文書犯行明確。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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