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性契約

繼續性契約,指契約的內容,非一次的給付可完結,而是繼續的實現,其基本特色係時間因素在債的履行上居於重要的地位,總給付的內容繫於應為給付時間的長度。例如甲僱乙為店員,乙在僱用期間繼續提供勞務,甲繼續支付工資。屬於此類繼續性契約的,除僱傭外,尚有合夥、租賃、使用借貸及寄託等。繼續性契約包括所謂的繼續性供給契約,此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向他方繼續供給定量或不定量的一定種類品質之物,而由他方按一定的標準支付價金的契約。例如訂閱報紙,或約定每日供應牛乳一瓶,直至要求停送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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