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制機關

相對於獨任制機關(又稱首長制機關)。指決策階層由權限平等之成員組成,通常以多數決方式決定並同負責任之行政機關。舉例:考試院以其成員任命方式及職權行使程序觀之,係屬典型之合議制機關。又中央政府組織中,屬合議制機關之委員會,其特徵包括委員之任用有黨籍之條件、或為專任或經常集會、委員會之職掌或決議方式等事項組織法有明文規定、主要決策須以合議方式行之,例如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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