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預防具體方法:

 

根據警政署對近三年來強制性交(即強姦輪姦)案件之調查:

  1. 被害人9394人中12-17歲最多占50%以上(其中學生占52%,無業占27%)
  2. 被害時間以0-3時及12-24時最多(占37%)
  3. 被害場所以住宅區最多占6成
  4. 被害原因,12-17歲學生因被誘騙(利誘金錢、糖果)受侵害最多
  5. 加害人與被害人關係有50%以上為非陌生人

由此可知少年為性犯罪被害的最大危險群,事前預防遠重於事後補救,應該捍衛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包括:

  1. 保護、珍惜自己的身體,了解身體是應受到尊重的。
  2. 不當的觸摸或言語上與身體上的性騷擾是不應該、不合理的,要當面拒絕、抗議,或告訴師長親友協助處理。
  3. 當被對方恐嚇要保守秘密時,還是要勇敢說出來,這樣才不會再被對方騷擾。
  4. 並不是因為你做錯事才會被性騷擾,該負責的人是性騷擾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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